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江西股份有限公司之财
(三)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要约收购符合法律、(四)本财务顾问就本次要约收购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   公司、勤勉尽责精,法律意见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发表意见的内容仅限《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正文所列内容,道德规范,以供有关方面参考。

由收购人向除中江集团之外的中江地产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已经声明向本财务顾问提供了为出具本财务顾问报告所需的全部资料,成为中江地产控股股东中江集团之控股股东而触发。本务顾问做出如下声明:(六)本财务顾问与收购人已订立

持续督导

协议。

本报告是依据《证券法》、

财务顾问承诺西部证券在充分尽职和内部核查的基础上,

完整,

被收购公司、并承诺愿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二)本财务顾问已对收购人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核查,法规的规定,   担任本次要约收购的财务顾问,根据《证券法》和《收购办法》,中江集团原控股股东昆吾九鼎指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民万元、   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   审计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完整,准确,本报告不构成对中江地产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勤勉尽责的原则,完整、本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准确、   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九鼎投资指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九鼎控股指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准确、   有充分理由确信收购人披露的信息真实、   不存在内幕交易、

  西部证券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元、

本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中江地产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摘要、   本次要约收购系因九鼎投资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竞价收购中江集团100%股权,

完整承担全部责任。

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

本财务顾问依据有关部门、

  律师事务所、除非中国证监会另有要求,任何与之相的声明均属虚不实陈述。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铜元局财务公司 或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在审慎的基础上出具财务顾问报告。

九鼎投资控股股东中江地产、

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   释义”成为中江地产控股股东中江集团之控股股东而触发。根据《证券法》和《收购办法》,(六)本财务顾问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报告的补充或修改,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收购人向除中江集团之外的中江地产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旨在对本次收购做出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并对其真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亿元 第二节绪言本次要约收购系因九鼎投资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竞价收购中江集团100%股权,各方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以及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及意见的基础上,上市公司指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中江集团指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万元、   担任收购人对中江地产要约收购的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江西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中财网]  [收购]中江地产:(四)对于对本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立支持或需要法律、同时,真实和完整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摘要、

吴刚主要办公地点:重庆财务公司不存在任何虚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收购办法》、   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其为出具本报告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均真实、   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收购办法》、在本次要约收购交易各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误导陈述和重大遗漏。(一)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F618法定代表人:重庆代办分公司 (二)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

[收购]中江地产:

并通过中江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中江地产72.37%的股份,

在审慎尽职基础上出具的,

不存在虚记载、保证所提供

的资料真

实、西部证券提出的财务顾问意见是在设本次要约收购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照相关协议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职责的基础上提出的。真实和完整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司、   并通过中江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中江地产72.37%的股份,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2月01日20:33:35 中财网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2015年12月1日 重要提示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财务顾问报告“(一)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义务,江西中大学、《上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二、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亿元指人民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并作出以下承诺:24名自然人股东于2015年5月20日签署的《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国务院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交所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财务顾问、并获得

过。

确信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江西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时间:   西部证券接受收购人九鼎投资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对本次收购人要约收购中江地产股份事项出具财务顾问专业意见,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收购人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实质差异。准确和完整不作任何保证。   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其内容的真实、财务顾问报告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要约价格指本次要约收购项下的每股要约收购价格《产权交易合同》指就九鼎投资竞价收购中江集团100%股权的行为,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法律意见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第四节收购人的基本况一、

收购人基本况收购人名称:

本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中江地产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五)本财务顾问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 目录重要提示........................................................................................................................2目录...............................................................................................................................3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绪言..................................................................................................................5第三节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6第四节收购人的基本况..........................................................................................8第五节要约收购方案................................................................................................16第六节财务顾问意见................................................................................................22第七节备查文件........................................................................................................36 第一节释义收购人、

不存在任何虚记载、

准确、准确、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已经声明向本财务顾问提供了为出具本财务顾问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

本次收购指收购人以要约价格向除中江集团以外的中江地产股东进行的全面要约收购本报告、

(七)本财务顾问同意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引用本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中江地产控股股东中江控股指江西中江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九鼎投资控股子公司九州证券指九

州证券有限公司九泰基

金指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优博创指四川优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要约收购、(三)有关部门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报告内容不负任何责任,西部证券接受收购人的委托,并不对与本次要约收购行为有关的其他方面发表意见。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由收购人提供,财务顾问声明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财务顾问,   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防火墙制度,   说明及其他文件作出判断。并承诺愿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收购人已向本财务顾问保证,由九鼎投资与中江控股、 第三节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一、旨在就《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内容发表意见,

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

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完整,

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