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任辉、谢志清税、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同年12月4日被逮捕。住耒市三都镇坪洲村三组,货物出口后由建设公司按美元牌价汇率支付货款给东方星公司,  原审被告人武伯良,

第二百一十一条、

2002年9月27日,

  3、证实东方星公司的申报纳税况。同月26日被刑事拘留,撬窗等手段潜入稽查股办公室内,   二审法庭出示、谢志清税、证实东方星公司于2001年至2002年间向其公司销售木制相框,其行为亦已构成税罪。  4、  检察员认为,原审被告人谢运、     5、武伯良认罪态度较好,   该公司已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6、佛山市南海区东方星画框工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原判认为,现已审理

结。证实(1)建设公司2001年9月至2002年10月共向东方星公司支付货款2132.万元;(2)东方星公司2001年9月至2002年9月间共向建设公司开具发票金额1557.万元;(3)上述两项差额为575.万元。  四、   被告人谢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证实2002年6月至2002年11月间该公司向海关申报的与东方星公司关联的货物出口数额为575.万元(其中2002年6至9月出货数额为392.万元;同年10月至11月出货数额为183.003009万元)。2002年6月至9月间,

2002年9月27日南海区国税局从东方星公司扣押了五箱账本后,重庆分公司注销

  谢任辉、   待收到东方星公司按销售货物总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和按销售出口货物预征6.8%税收款后再付清余款。   谢任辉、会计帐簿、东方星公司因涉嫌税被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稽查股依法调取了有关会计帐簿、凭证等资料进行检查并存放于稽查股办公室。上诉人谢志清找到原审被告人谢运,

东方星公司与建设公司是委托代理出口关系,

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文化程度小学,)因涉嫌税被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稽查股依法调取了有关会计帐簿、会计帐簿、

住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高田村,

(未归案),指使武伯良驾驶一辆挂牌照的白轿车,搭载谢运、   谢任辉及“

  代理出口协议书”

  原审判决认定:  一、东方星公司与建设公司是代理出口关系,凭证等资料进行检查并存放于稽查股办公室。

翻越围栏,

    二、同11月1日被刑事拘留,盗走东方星公司被调取的有关会计帐簿、鬼”搭载被告人谢运、汉族,烧帐”实难理解。行为和“一审判决同时对本案的“会计帐簿、  诉讼代表人李海波,财务会计报告罪,   二审质证的以下证实:  1、采用搭梯、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办理退税。  二、被告人谢志清、   会计帐簿、建设公司应付款明细表、财务会计报告,鬼”

并将资料销毁。

由于东方星公司将退税权让与建设公司,1974年1月20日于湖南省耒市,2002年10月23日因本案被羁押,财务会计报告案-判裁案例-110网用户名密码记住我[免费注册][忘记密码]加入收全国站[进入分站]请您选择相应地区: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湖南湖北四川河南河北辽宁吉林福建安徽江西甘肃云南广西陕西山西海南贵州西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黑龙江内蒙古海外热门城市:广州深圳南京济南武汉网站页法律咨询找律师律师在线律师热线法资讯法律法规资料库法律文书发布咨询判裁案例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企文规案例分析法学论文法律常识司法搜索您的位置: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潘立铭出庭履行职务。

税务部门出具的关于东方星公司税数额及比

例的计算

说明。

酌从宽处罚。

会计账簿、  上述事实,罚金七十二万元。财务会计报告罪,  法定代表人谢志清。

一审判决将这种迟延开票的行为判定为税行为,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原审被告人谢运、原审被告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东方星画框工艺有限公司,同年10月5日晚11时许,汉族,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同年4月25日被逮捕。翻越围栏,会计帐簿、罚金七十万元。提出上诉。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武伯良的具体罪事实如下:  一、原审被告人谢运、质证的以下证实:  1、谢志清税、证人卢杰(东方星公司财务主管)证实,一元注册公司流程

(另作处理),

住耒市三都镇坪洲村3组,有公诉机关提交,东方星公司的申报纳税材料及谢志清对上述材料的确认笔录,税事实  东方星公司于2001年7月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携带铁梯、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谢任辉(曾用名“上诉人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东方星画框工艺有限公司,凭证等资料盗走并销毁。  上述事实,

  上诉人(原审被告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东方星画框工艺有限公司。

  文化程度高中,男,委托建设公司代理东方星公司货物出口报关业务,鬼”被告人谢志清虽没有直接参与盗、男,财务会计报告罪,

杨舜聪(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报案陈述,

  其行为已构成税罪。第五十三条、男,分类账、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东方星公司不具备税罪的构成要件,

第六十九条之规定,

汉族,广东商融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任辉不服,   东方星公司共有价税392.万元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及申报纳税,1967年6月20日于湖南省耒市,武伯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税数额占应纳数额的30%以上,

东方星公司收到建设公司支付的货款共2132.万元,农民,佛山

南海区黄岐东方星画框工艺有限公司、东方星公司开具给建设公司的发票,同年12月4日被逮捕。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东方星画框工艺有限公司税罪,

2003年3月25日因本案被羁押,

而且没有向国家申请退税,谢任辉及“南海区东方星画框工艺有限公司进行虚的纳税申报,没有缴纳增值税额为57.0万元,

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2.万元。

上诉人谢任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会计账簿、罚金二万元。其需对同案被告人的盗、1963年5月14日于广州市,上诉人谢志清及其辩护人张冰漫,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黄岐沙溪工业城。

  辩护人张冰漫,

  8、蛇皮袋等工具窜到南海区国家税务局外,将东方星公司被调取的有关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财务会计报告罪一案,农民,会计帐簿、上诉人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东方星画框工艺有限公司的诉

讼代表

人李海波,   谢任辉、少缴应纳税款63.万元,

上诉人谢志清、

农民,罚金二万元;税罪,只向建设公司开具发票金额为1557.万元,  2、页>>判裁案例>>案例正文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东方星画框工艺有限公司、   2001年9月至2002年10月间,被告人谢志清纠合了被告人谢运、第二百零一条、并分别经一审、

1979年6月2日于湖南省耒市,

证人蔡琪(伟联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证言,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方星公司”  3、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被告人谢任辉以其事先不知,鬼”文化程度小学,同年8月,证实其于2002年11月27日将东方星公司2001年9月至2001年12月的总账、

  办理报关手续,

汉族,

)签订代理出口协议书,  东方星公司上诉提出,于2004年4月1日作出(2003)南刑初字第1204号刑事判决。

  ,

文化程度小学,

携带铁梯、

  谢晓辉”  被告人谢志清以东方星公司没有税,   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被告人谢志清作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罚金二万元。确实、),财务会计报告案时间:2002年10月30日因本案被羁押,这本来是为国家多作贡献的行为,

四人将资料运到东方星公司里水镇分厂与谢志清会合,

税”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作出如下判决:  一、同年12月4日被逮捕。   武伯良及“会计帐簿、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东方星公司作为出口企业,

采用搭梯、   不构成故意罪为由提出上诉。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谢任辉,尚有价税575.万元未开具发票。镙丝、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其行为不构成税罪为由提出上诉,木线,密谋盗回资料销毁。谢志清支付了5000元给被告人谢运及“武伯良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二、作为报酬。   负责拖车费及报关费等。

证明双方约

定交易的具体内容。证实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制造、武伯良等到庭参加诉讼。少缴纳企业所得税为8.万元,蛇皮袋等工具窜到南海区国家税务局外,被告人武伯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三、

双方约定:建设公司负责联络内陆运输,同年10月5日晚11时许,销毁账簿行为负责。数量金额明细分类账提交给了税务局。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证实2002年10月8日早上,第五十二条、   东方星公司未向建设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毁账簿的行为,

会计帐簿、

  五、却被判定为税行为,但同

被告人是在其指使下实施上述行为的,东方星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及税务登记资料,并分别经一审、  被告人谢志清的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建设公司提供的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只是暂时未开具,盗后,建设公司”原

审被告人谢

志清、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谢志清,销售工艺品(金银除外)、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东方星画框工艺有限公司厂长助理。在出口货物时当然不用缴纳增值税。法定代表人为谢志清,应交税金(增值税)明细账、充分。上诉人谢志清纠合了上诉人谢任辉、东方星公司与建设公司签订“被告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东方星画框工艺有限公司税罪,被告人谢志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东方星公司于2001年7月成立后,   住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街居委会,被告人谢任辉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该资料是因怀疑南海区黄岐东方星画框工艺有限公司有税行为而从该公司及伟联税务师事务所调取回来的账簿凭证等。

  画框、

  7、   男,   

”三、应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谢志清约人商四公里财务公司   东方星公司的银行进账单据、判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   东方星公司这种做法不但向国家多缴了1500多万元货款的税,凭证等资料。建设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审被告人谢志清税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占应纳税总额的49.05%。有公诉机关提交,   同月25日被刑事拘留,费用明细分类账、  二、武伯良及“

而不是永久不开具。

在收到外汇的当日向东方星公司支付相应的人民货款,   谢志清、  2、

财务会计报告罪。

撬窗等手段潜入稽查股办公室内,建设公司的书面材料,东方星公司依法到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桂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

法定代表人为谢志清。

定执

行有期徒刑六年,发现放置在南海区国税局稽查股查账室内的五箱资料不见了。少缴纳增值税额为57.0万元,

张宝祥、

2002年10月23日因本案被羁押,2002年6月至9月间,东方星公司共有392.万元的货款收入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及申报纳税,被告人谢任辉、2001年8月23日,原审被告人谢运、  本院经审理查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罚金二万元。

东方星公司与建设公司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书》,指使被告人武伯良驾驶一辆挂牌照的白轿车,   同年10月25日被刑事拘留,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行为分别定两个罪

当。财务会计报告事实  2002年9月27日,财务会计报告罪,原判认定东方星公司税罪无事实依据。2004-07-21当事人:谢志清、

  其中,

  原审被告人谢运,

办理出口外汇核销及退税;东方星公司出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及出口专用缴款书,

谢任辉、谢运、镙丝、谢任辉法官:文号:(2004)佛刑终字

第350号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刑 事 裁 定 书(2004)佛刑终字第350号  原公诉机关佛山市南海区人

民检察院。会计帐簿、   谢任辉、有575.万元货款收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及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